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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ithome.com · 2026-05-01 07:08:55+08:00 · tech

IT之家 5 月 1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在电磁弹射技术的加持下,随着多型新式战机的列装, 人民海军已经成功配齐“航母五件套” ,初步建成核心舰载机体系。 “航母五件套”堪称现代化航母战力核心,由隐身舰载战斗机、多用途弹射舰载战斗机、固定翼舰载预警机、固定翼电子战机和反潜直升机构成。 歼-15T 重型舰载战斗机,可依托其大载弹量和大航程,对敌人实施饱和式攻击,拥有很强的对海对陆打击能力。 歼-35 舰载战斗机,采用一体化设计的单座、双发、外倾双垂尾总体布局。它是我国自主研制新型隐身舰载战斗机,重点承担航母编队夺取制空权任务,是海军实现由近海防御型向远海防卫型转变的标志性装备。 空警-600,是我国第一型舰载固定翼预警机,支持弹射起飞,能够遂行预警探测、指挥引导、目标指示和作战协同等任务,被誉为“海空司令部”,能够为航母战斗群提供更长的预警时间,大大提高拦截效率。 航空工业一飞院院长耿延升: 目前想给空警-600 一个神话人物的名字,叫哪吒 。哪吒在神话故事里面,是一个不畏霸权、不畏强权、为正义敢于斗争的形象,我们也想它以后,在战场上体现出这么一种气质。 福建舰是我国首艘电磁弹射型航空母舰,IT之家汇总重要时间节点: 2022 年 6 月 17 日,福建舰下水,命名为福建舰,舷号 18; 2022 年 9 月 23 日,福建舰按计划开展系泊试验;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8 日,福建舰进行第一次海试,为期 8 天,完成动力、电力等系统设备测试,达到预期效果; 2025 年 3 月,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确认,福建舰进行了第七次海试,此次海试聚焦舰载机电磁兼容测试,据了解,福建舰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已完成多次海上试验,总海试天数超过 100 天。 2025 年 11 月 5 日,福建舰入列授旗仪式在海南三亚某军港举行。我国三航母时代正式来临。

www.ithome.com · 2026-04-30 20:34:25+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30 日消息,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公示信息(2026 年 5 月批次),支付宝、财付通等 17 家机构在列。 IT之家整理如下: 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上海付费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裕福支付有限公司 网银在线(北京)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易生支付有限公司 新生支付有限公司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环迅支付有限公司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对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不予受理。

www.ithome.com · 2026-04-28 18:43:40+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28 日消息,携程集团今日发布 2025 财年报告: 营业总收入 :624.09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17% 归母净利润 :332.94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95.08% 经营现金流 :143.79 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 26.76% 基本每股收益 :50.62 元 / 股,同比增长 93.56% 稀释每股收益 :47.67 元 / 股,同比增长 92.37% 🤖 AI 解读 携程集团 2025 年全年净收入达 624.09 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 17%;归属于集团股东的净利润为 332.94 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 95.08%,增长主要源于 2025 年包含的 199 亿元人民币投资利得。 分业务来看,住宿预订收入 261 亿元,占比 42%;交通票务收入 224.89 亿元,占比 36%;旅游度假收入 46.88 亿元,占比 7%;商旅管理收入 28.29 亿元,占比 5%;其他收入 64.04 亿元,占比 10%。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合计为 454.51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产总额达 1210.5 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 2673.87 亿元人民币,整体财务状况稳健。 风险提示:本文内容由 AI 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参考,不代表IT之家观点。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本文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IT之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www.ithome.com · 2026-04-26 11:35:02+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26 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 4 月 24 日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办法》将于今年 9 月 30 日起实施 。 其中,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嵌入信贷乱象,《办法》第十二条划出明确红线: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按照《办法》要求,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 另外,未取得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机构在其运营的 App 和注册商标中不得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这意味着花呗白条月付等面临重大调整。 IT之家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以下统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适用本办法。 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金融产品是指金融机构设计、开发、销售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证券、资产管理产品、保险、贵金属(不含实物贵金属,下同)、外汇产品、期货、衍生品、支付服务、投资顾问或咨询等。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是指金融机构独立运营并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本办法所称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是指非金融机构自营的,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 本办法所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是指通过互联网对金融产品进行商业性宣传推介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介绍金融产品相关信息或金融机构业务品牌,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等。 第四条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社会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并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仅面向许可的区域客户提供。有经营区域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对客户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审核,面向注册地及设有分支机构区域的客户提供金融产品。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接受金融机构依法委托,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要求,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不得将金融机构委托业务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的,应当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在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即将进入金融产品购买、金融服务使用环节时,应进行显著提醒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 第六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者便利。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实质从事货币、支付、吸收存款、放贷、保险、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各类业务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境外机构未经许可面向境内居民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等。 金融机构不得为私募类产品、场外衍生品开展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对私募类产品、场外衍生品开展网络营销。 第二章 网络营销内容规范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由总部统筹管理、审批备案及合规审查的审核机制,落实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有关要求。有关审核材料应当存档备查。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使用经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网络营销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营销人员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金融产品的,应当使用经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网络营销内容。 第八条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以金融产品合同为准,涉及产品名称、产品提供者和销售者名称、产品类别、利率费率、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的,应当与金融产品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保持一致,并以清晰、醒目的方式进行展示,不得有重大遗漏、刻意隐瞒或误导。 网络营销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理性的投资观和健康的消费观。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并及时更新本机构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的金融产品基本信息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信息、营销使用的通信码号资源等,并通过客服热线或自营平台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信息查询和核实渠道。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真实、准确披露委托其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基本信息,并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网址、客服热线等联系方式。 第十条制作网络营销内容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二)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三)明示或暗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简单依据短期、非常态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过往业绩高低对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进行展示排序,预测未来业绩,或者利用模拟业绩、部分客户或者个别有利时段的表现等方式误导投资者; (四)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存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简单类比; (五)利用金融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对金融产品的审核或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对该金融产品提供保证; (六)涉及分期付款的,通过片面宣传首期费用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 (七)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 (八)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 三章 网络营销行为规 范 第十一条网络营销存款、贷款、证券、资产管理产品、保险、贵金属、外汇产品、期货、衍生品、支付服务、投资顾问或咨询等多类别金融产品,应当为各类金融产品分别设立宣传展示专区。 第十二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第十三条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的,应当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 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营销的,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第十四条开展网络营销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 以弹窗广告形式开展网络营销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提供一键关闭功能。 第十五条组合销售金融产品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注意,不得违法搭售金融产品,不得将组合销售金融产品的选项设定为默认同意。 第十六条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金融产品的,应当在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或金融机构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法开设的账号进行,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并获得金融机构授权同意。 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对其从业人员网络营销行为的管理责任,要求其不通过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或金融机构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法开设的账号之外的渠道开展网络营销;加强合规审查,及时审看公众号、直播、短视频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账号,保障营销宣传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加强营销行为可回溯管理,保存有关视频、音频、图文资料以供查验。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对从事金融产品营销及相关信息内容生产活动主体的资质、资格核验,并在金融产品营销类账号主页展示其金融业务资质或职业资格等认证材料名称,对于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及时采取暂停提供相应领域信息发布服务、关闭相关账号等处置措施。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金融产品营销宣传内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信息发布服务,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以及演艺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应当遵守广告代言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任何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或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中使用“金融”“融资”“贷款”“借钱”“典当”“银行”“交易所”“交易中心”“资产管理”“基金”“理财”“财富管理”“投资顾问或咨询”“证券”“期货”“股权众筹”“保险”“商业保险年金”“信托”“财务公司”“支付”“清算”“结算”“征信”“信用评级”“外汇”“货币兑换”等涉金融属性字样或者内容。 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机构和个人在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中使用涉金融属性字样或者内容,应当与获得的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任何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或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包含“金融”“融资”“贷款”“借钱”“典当”“银行”“交易所”“交易中心”“资产管理”“基金”“理财”“财富管理”“投资顾问或咨询”“证券”“期货”“股权众筹”“保险”“商业保险年金”“信托”“财务公司”“支付”“清算”“结算”“征信”“信用评级”“外汇”“货币兑换”等涉金融属性字样的商标,但商标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不易使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对其金融业务资质产生误认的除外。 第四章 营销合作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明确划分双方责任和义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介入或变相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不得就金融产品与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互动咨询。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收取网络营销服务费用,应当合理定价、质价相符。 金融机构不得因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而免除自身对金融产品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未按照规定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损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督促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加强风险管理,保障业务独立、技术安全、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恪守技术服务本位,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活动,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帮助合作金融机构规避监管。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建立事前评估机制,按照互联网平台资质能力和承担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从业务资质、经营情况、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和声誉等方面进行评估。 金融机构及其员工不得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投资者教育”“课程培训”等形式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并支付费用。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包含合作范围、操作流程、各方权责、客户权益保护、数据安全、争议解决、合作事项变更或终止的过渡安排、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持续跟踪评估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以及协议履行情况,及时识别、评估、防范因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规展业、违约或经营失败等导致的风险。如发现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应当要求其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合作,并将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保障金融产品品牌独立。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金融产品提供者名称或相关标识,避免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产生品牌混同;为贷款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应当由金融机构以自身名义发布产品信息。 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事先核实其金融业务资质,并建立经营行为监测机制,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或者违规金融业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线索移交金融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参与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损害公平竞争以及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需要提供客户信息和数据的,应当取得客户授权同意,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完整性,防止有关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和数据。涉及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金融管理部门依法依职责,采取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对本领域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金融机构客户所在区域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依职责负责支付、征信、信用评级等领域,金融监管总局依职责负责银行、保险等领域,中国证监会依职责负责证券、基金、期货等领域,国家外汇局依职责负责外汇领域。 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配合金融管理部门检查,及时、准确、完整提供信息、资料。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中的互联网收费监管、广告监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必要时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沟通,商请金融管理部门协助调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负责的,依照其规定。 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加强对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金融产品营销信息内容、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 第二十九条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网络营销的监测、线索通报和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金融管理部门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加强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和账号名称涉及本领域字样的监测和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依职责予以处罚。 金融管理部门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在商标中使用涉及本领域字样的监测和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十一条有关金融行业协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制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相关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依法实施自律惩戒。建立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集中披露平台,加强金融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日常监测,及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引导理性投资、健康消费,完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举报制度。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依法依职责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第三十三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依法依职责予以处罚。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予以处罚。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依法依职责核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依法依职责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任何机构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为非法金融活动或者违规金融业务开展网络营销的,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后,由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依法依职责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经营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地方金融组织自行或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由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七条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合作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章规定。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

www.ithome.com · 2026-04-25 10:15:48+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25 日消息,4 月 24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 2025 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督办、新闻发言人宋晔在会上透露,针对仿冒科技公司名称的行为,北京市场监管查办了全国首例仿冒 DeepSeek 混淆案,对某科技公司在其网站上推广名为“DeepSeek 本地部署工具”的软件、 多处使用“DeepSeek”字样及官方图标 ,并通过竞价排名方式获取流量,执法机关依法认定其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遏制了新兴 AI 热点下的违法“搭便车”现象。 此外,针对北京某公司利用 AI 技术冒用知名主持人形象发布虚假广告 的问题,北京市场监管依据《广告法》对涉案公司处以 20 万元罚款。该案是北京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滥用 AI 技术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的首度“亮剑”,规范了 AI 技术在商业广告活动中的应用,对企业在商业广告活动中的合规行为形成有力指引,为企业坚守广告合规底线敲响了警钟。

www.ithome.com · 2026-04-24 07:55:32+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24 日消息,据人民邮电报昨日报道,近日,中国移动正式面向全国上线 天通卫星 通话服务,该服务与北斗卫星短信服务一道构建起“天通 + 北斗”双星协同的天地一体通信保障体系。无论是在深山荒漠、远洋海岛,还是在地面通信因灾中断的场景中, 用户均可通过手机直连卫星,获得“文字 + 语音”双重通信保障 。 据介绍,天通一号卫星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营的卫星通信基础设施,被称作“太空通信基站”,能在无地面网络覆盖的区域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它与北斗卫星系统共同构成中国移动双星通信的核心底座,将卫星通信能力深度融入民用通信体系,实现手机直连卫星的全场景应用。 两大系统功能互补,构筑了双重保障。 北斗卫星短信可在无地面网络时收发文字与位置信息 ,部分机型还支持图片、语音传输,实现快速求救与精准定位,并与地图导航平台联动,为应急救援提供基础通信兜底。天通卫星通话则在荒漠、深山、远海、高原等信号盲区,以及地震、洪水、泥石流等极端灾害导致地面通信瘫痪时, 提供稳定清晰的实时语音服务 ,成为守护生命的关键通道。除应急通信外,双星通信还可广泛服务于远洋渔业、地质勘探、边防巡逻、户外探险、科学考察等领域,并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双星通信的终端生态日趋完善, 华为、荣耀、小米、OPPO、vivo、三星、中兴 7 个主流品牌的 31 款机型已全面支持相关功能 。用户可通过编辑“KTTTGN”短信发送至 10086,登录中国移动 App 搜索“卫星通话”“卫星短信”“天通卫星”,或前往线下营业厅等多种方式便捷开通服务,无需更换手机卡和手机号码,也无需额外配备专用通信设备,真正实现了“一卡畅行天地间”。 IT之家注意到,工信部去年 9 月宣布向 中国移动颁发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 。继中国电信之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家基础电信企业也已获得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可依法开展手机直连卫星等业务,深化应急通信、海事通信、偏远地区通信等场景应用,丰富通信服务与产品供给。

www.ithome.com · 2026-04-23 09:08:37+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23 日消息,在人民海军成立 77 周年之际,中国军号昨日(4 月 22 日)发布《向大洋》主题宣传片,片中通过人物姓名隐喻现役三艘航母:“廖宁”谐音辽宁舰、“单东”谐音山东舰、“付建”谐音福建舰, 而新兵“何剑”,年龄标注为 19 岁,与前三艘航母舷号 16、17、18 衔接,引发外界对其象征第四艘航母的广泛猜测。 部分网友解读认为“何剑”之名,谐音“核舰”,结合其 19 岁的设定,推测中国正在建造的 004 型航母或为核动力航空母舰,排水量可能达 11 万至 12 万吨级,具备全球部署能力。上述信息仅为网友推测,尚未官方证实,宣传片的彩蛋式设计反映了公众对中国航母技术跃升的强烈期待。 “廖宁”谐音辽宁舰 “单东”谐音山东舰 “付建”谐音福建舰 新兵“何剑”报到 IT之家注,中国目前已经进入“三航母时代”: 辽宁舰(舷号 16):首艘航母,2012 年入列,承担训练与作战双重任务,2024 年航程近 3 万海里。 山东舰(舷号 17):首艘国产航母,2019 年入列,近两年舰载机放飞架次数倍于此前四年总和。 福建舰(舷号 18):首艘配备电磁弹射系统的航母,2025 年 11 月正式入列,实现歼-35、歼-15T、空警-600 等多型舰载机成功弹射起飞。 此外宣传片结尾场景设定在“威海市统一路小学”,潜艇艇长单东接儿子“小湾”放学。小湾撒娇:“不想回家,还想玩一会”,而父亲回应:“ 小湾,你可别耍赖皮,妈妈在家等着呢 ”, 不少网友解读认为而“回家”则传递了统一中国台湾的必然性。

www.ithome.com · 2026-04-22 15:13:52+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22 日消息,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 90 周年。在 4 月 20 日,中国空军派出运-20B 挂载“荣归 50”呼号起飞赴韩。这是运-20B 首次执行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接迎任务, 也是首次执行海外任务 。 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上午 10 点 20 分左右,赴韩接迎第十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的运-20B 专机进入我国领空,4 架歼-20 迎接护航。上午 11 点 20 分左右,第十三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执行接运任务的运-20B 降落沈阳。 载有 12 位志愿军烈士遗骸棺椁及相关遗物的军车车队,在 70 辆摩托车组成的骑警护卫队的开道护送下,依次离开桃仙机场。车队将进入沈阳市主城区,自南向北行驶 29.7 公里,前往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 IT之家查询获悉,明天 4 月 23 日上午,在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将举行第十三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安葬仪式。 截至目前,我国已先后迎回十三批,共 1023 位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 。

www.ithome.com · 2026-04-21 09:16:56+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21 日消息,为庆祝人民海军成立 77 周年,北部战区海军将于 4 月 22 日至 26 日在山东青岛和辽宁大连两地举行舰艇开放活动。今日,北部战区海军面向公众开放的舰艇与官兵已完成准备工作,等待公众登舰参观。 截至 4 月 20 日,面向公众开放的各型舰艇均已抵达指定港口,官兵们已完成舰艇清洁维护、悬挂满旗满灯、参观路线设置以及引导讲解词练习等工作,以崭新面貌迎接公众的到来。 本次开放活动共展出 9 艘现役舰艇。青岛港三号码头(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普吉路)将开放 4 艘舰艇,包括 052D 型导弹驱逐舰齐齐哈尔舰(舷号 121)、054A 型导弹护卫舰芜湖舰(舷号 539)、903 型综合补给舰东平湖舰(舷号 902)以及 926 型综合援潜救生船阳澄湖船(舷号 847)。 其中,齐齐哈尔舰是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 12 艘 052D 型导弹驱逐舰,2020 年 8 月正式加入人民海军战斗序列,装备相控阵雷达与垂直发射系统,素有“中华神盾”之称。 青岛奥帆中心码头(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清远路 1 号)将开放 052D 型导弹驱逐舰乌鲁木齐舰(舷号 118)和 054A 型导弹护卫舰潍坊舰(舷号 550)两艘舰艇。 辽宁大连地区则于 4 月 25 日至 26 日在旅顺开放 3 艘舰艇,分别是人民海军第一艘远洋航海训练舰郑和舰(舷号 81)、054A 型导弹护卫舰鄂尔多斯舰(舷号 580)以及 081 型扫雷舰青州舰(舷号 730)。郑和舰航迹遍布三大洋六大洲,于 2015 年被人民海军授予“功勋训练舰”荣誉称号。 青岛两处开放点的时间安排一致,均为 4 月 22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每日中午 12:00 至 14:00 为场地维护时间,不安排参观。 大连地区开放时间为 4 月 25 日至 26 日,活动当天参观者需在旅顺口区政府西侧停车场或开世航海时代景区院内两个接驳地点统一乘摆渡车进入活动现场,验票发车时间为上午 07:20 至 07:50 和 09:20 至 09:50、下午 13:20 至 13:50 和 15:20 至 15:50,参观结束后须乘摆渡车返回接驳地点。 另外,海军阜阳舰和千岛湖补给舰也已抵达上海北外滩国际客运中心码头,与东方明珠同框,4 月 21 日对公众开放参观。这是“上海 · 海上”主题舰艇开放活动第三次与上海地标同框亮相。 本次开放的舰艇均为人民海军现役主力装备,海军阜阳舰、海军千岛湖舰,将于 21 日至 23 日在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码头开放;海军宿州舰、海军沂蒙山舰,将于 23 日至 25 日在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开放。

www.ithome.com · 2026-04-16 13:55:59+08:00 · tech

IT之家 4 月 16 日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4 月 15 日印发《关于支持场景培育开放应用推动新质生产力突破发展的行动方案》。 IT之家注意到,方案提出,到 2027 年,搭建“齐鲁场景”服务平台,打造省级场景库、培育入库场景 500 项以上,谋划实施 20 个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场景创新实验室,开放重大场景机会清单、发布重大场景能力清单各 100 项以上,促进不少于 200 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在山东应用推广、迭代升级,推出具有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场景项目 100 个左右。 到 2030 年,构建形成具有山东特色、多元参与、融合赋能的场景创新生态体系,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新路径,成为全国重要的场景开放引领区、重大场景创新策源地。 方案提到,聚焦航空航天制造、卫星应用和低空飞行服务保障等领域,打造火箭卫星制造、北斗导航应用等场景。加快建设烟台东方航天港空天信息产业、日照运通融合等特色产业,搭建省级智能网联系统, 打造烟台至大连跨海低空物流通道 、低空政务“综合飞一次”等标志性场景。 无人驾驶领域, 有序开放路权 ,推进“全省域末端无人配送”“全场景无人驾驶”“车路云一体化”三类场景试点,打造济南智能网联公交、青岛智慧港口、烟台港 AGV 智能转运、济宁内河智慧多式联运等标志性场景。 探索打造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绿电制氢、多元储能、海上漂浮式风电、钙钛矿电池组件等新技术应用场景,开展微电网、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能源电力新场景,建设渤海湾未来科技动力产业城, 打造“核暖入青”“核暖入威”等长距离核能供热场景 ,探索“海洋能源 + 海洋牧场”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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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 SpaceX提议投入550亿美元在得州启动Terafab项目 埃隆·马斯克旗下的SpaceX公司提议斥资550亿美元,在得克萨斯州启动一座名为Terafab的新半导体生产设施的建设。根据格兰姆斯县官网发布的一份公告,如果该项目的后续阶段得以完成,预计总投资额可能升至1190亿美元。(财联社) 三星电子借AI热潮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 在人工智能相关股票需求蓬勃发展的推动下,三星电子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继台积电之后第二家跻身这一精英俱乐部的东亚企业。(新浪财经) Mike Xu旗下食品科技公司GrubMarket入选《时代》TIME100行业领袖榜单 美国《时代》周刊(TIME)日前正式揭晓2026年度TIME100企业行业领袖(TIME 100Companies Industry Leaders)榜单,由华裔企业家MikeXu创立并掌舵的食品科技公司GrubMarket,成为全球食品供应链领域唯一入选企业。据了解,成立于旧金山的GrubMarket,定位“食品行业的操作系统”,是美国最大民营食品公司,估值达45亿美元,同时也是全球规模领先的食品电商与AI供应链技术服务商。 美股光模块巨头Lumentum总裁:产品需求远大于供应能力,订单已排至2028年 美股光模块巨头Lumentum总裁兼CEO迈克尔·赫尔斯顿表示,Lumentum第三财季业绩表现卓越,营收同比增长90%,创下8.08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虽然营收增长持续占据新闻头条,但近期业绩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利润率的提升。第三财季,毛利率环比提升540个基点,营业利润率环比提升700个基点。利润率的提升得益于多方面因素。随着共封装光学器件和光路开关等关键增长动力开始发挥作用,预计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赫尔斯顿表示,公司的订单已经排到2028年,因为连接GPU集群所需的组件的需求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供应的生产速度。(财联社) Anthropic承诺投入2000亿美元,采购谷歌云服务与芯片 谷歌上月宣布,将向Anthropic提供高达5吉瓦的服务器算力,但当时双方并未披露这笔合作涉及的具体金额。据知情人士透露,这项合作将于明年正式启动,作为协议一部分,Anthropic计划未来五年在谷歌累计投入约2000亿美元。谷歌上周向投资者披露了云业务合同储备收入,Anthropic一家就占到其中40%以上,代表着谷歌已锁定的云客户长期合约承诺规模。(新浪财经) Meta正在开发名为“Hatch”的AI智能体及Instagram内置AI购物工具 据知情人士透露,Meta平台公司正在打造一款面向普通消费者、对标OpenClaw的AI智能体,同时开发全新智能购物工具。眼下Meta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正大力推进AI新产品落地,希望为公司巨额人工智能投资带来实际回报。(新浪财经) 投融资: “白犀牛”宣布完成C1轮融资 36氪获悉,5月6日,L4级自动驾驶企业“白犀牛”正式宣布完成C1轮融资。本次融资由战略投资方全球物流产业资本、深圳南山战新投、以及老股东元禾厚望等多方联合注资,资金将主要用于核心技术研发迭代、车规级产品规模化量产、多场景商业化拓展及全球市场布局。 月之暗面将完成20亿美元新融资,估值破200亿美元 Kimi (月之暗面)即将完成新一轮20亿美元融资,投后估值突破200亿美元。本轮融资由美团龙珠领投,中国移动、CPE(中信产业基金)等参投,其中仅龙珠就出手超2亿美元。今年1月和2月,Kimi 刚密集完成3轮融资 ,分别融了5亿美元、7亿美元和7亿美元。算上这笔最新融资,不到半年里,Kimi融资超39亿美元,最新估值相比去年11月的约43亿美元翻了4倍有余。至此,Kimi累计融资额已超376亿人民币,成为大模型创业公司中累计融资最多的公司。(晚点LatePost) 新产品: 智源发布业内首个心脏磁共振多模态诊断智能体BAAI Cardiac Agent 36氪获悉,近日,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BAAI)联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河南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正式发布业内首个心脏磁共振多模态智能体BAAI Cardiac Agent。这套智能体完成了一站式 “结构分割与分析-功能定量评估-疾病诊断与分类-智能化报告” 的全流程诊疗闭环,基于Agent-Expert架构、能够动态协调多个“专家”子模型的智能体系统,可对心脏核磁共振影像完成端到端自动化分析,自动输出符合临床规范的标准化报告。 其他值得关注的新闻: 浙江人形联合香港中文大学提出RAM三维空间理解与操作模型 36氪获悉,近日,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联合香港中文大学、浙江大学等机构共同完成机器人空间智能研究成果发表于国际顶刊《Science Robotics》,提出RAM 三维空间理解与操作模型。该技术破解视觉语言大模型三维空间感知短板,通过检索增强构建外部三维知识库,实现物体位姿理解与长程任务规划。实机验证显示,语言指令驱动操作平均成功率达89.17%,图像引导操作成功率92%。RAM可适配GPT、Qwen-VL等大模型及人形机器人平台。 国家数据领域国际合作上海综合试点启动 记者从5月6日在上海开幕的2026全球数字合作交流会暨全球数据周活动上了解到,在国家数据局指导下,上海作为数据领域国际合作首批试点,正式启动国家数据领域国际合作上海综合试点工作。本次试点聚焦6大板块、17项具体任务,面向2030年,上海着力构建设施领先、规则互认、载体赋能、场景融合的国际数据合作新体系,紧扣释放数据价值、繁荣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出海服务,打造“高标准跨境数据新基座、高质量规则互认新体系、高能级国际合作新载体、高协同出海服务新生态”的工作格局,为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推动数据跨境便捷流动探索创新。(央视新闻) “五一”假期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金额5.54亿元 据海口海关统计,今年“五一”假期期间(2026年5月1日至5月5日),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5.54亿元,购物人数8.46万人次,购物件数44.17万件,比2025年同期分别增长10.4%、7.4%、3.8%。假日消费市场的蓬勃活力,彰显了离岛免税政策的强大吸引力。(央视新闻) 财政部今年将在香港发行840亿元人民币国债 36氪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26年财政部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六期发行840亿元人民币国债。其中,前两期共计295亿元人民币国债已分别于2月、4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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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4月29日举行2026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初步统计,2026年一季度,北京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6488.1亿元,保持在合理区间,较好满足了实体经济及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从结构上看,一是直接融资占比保持在较高水平,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直接融资达到3889.6亿元,占比60%,比去年同期高7.6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券净融资3373.2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99.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净融资358.0亿元;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158.4亿元。二是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保持合理增长,一季度增加2611.5亿元,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的占比为40.3%。总体看,一季度金融总量增长,结构优化,有效支持了首都经济实现良好开局。(证券时报)